乡镇国土所,全称为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是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它们通常隶属于县(市)国土资源局,并在其垂直管理体系下运行。乡镇国土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测绘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此外,虽然乡镇国土所在业务和人事管理上属于国土局的垂管单位,但在实际工作中,它们也需要听取乡镇政府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乡镇发展。

总的来说,乡镇国土所是地方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机构,承担着土地确权、使用监管、土地纠纷处理等重要职责,并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