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赌博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以下情形可被认定为赌博:

以营利为目的:

参与赌博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经济利益。

聚众赌博:

通常指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或者参与赌博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的行为。

开设赌场:

包括设立、租赁、借用棋牌室等场所,或者利用网络平台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等。

赌博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

例如,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等。

特定场所的赌博:

在一些特定场所,如网吧等,即使赌资数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也可能被认定为赌博。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亲友间偶尔进行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一般不认定为赌博。

赌博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还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造成破坏,因此,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坚决抵制和打击赌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