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财产的判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数额较大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同样属于“数额较大”,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也属于“数额巨大”,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他严重情节

侵占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侵占灾民、移民、受救助对象的财物的。

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部门报案。

此外,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侵占他人财产的判刑标准主要根据侵占数额的大小及其他严重情节来确定,具体金额标准因地区而异,建议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