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是指 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并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行政行为的主体:

是行政主体,即国家行政机关及授权性组织。

行政行为的目的是:

履行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责,实现行政管理和服务的目标。

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

是行使行政权力,是国家行政权的直接体现。

行政行为的效果:

旨在产生某种行政法律效果。

行政行为的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抽象行政行为:如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的行为、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等。

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

这些行为均需遵循法律法规,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其效力自告知之时起发生,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