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行政处罚
包括声誉罚(如警告、通报批评)、财物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资质罚(如暂扣、吊销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和人身罚(如行政拘留)。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赋予某种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如颁发许可证、执照等。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采取强制措施,如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征收税款、费用或其他财物的行为,如税收征收、行政收费等。
行政给付
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如社会保障金、救济金等。
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确定、证明(或否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如工伤认定、学历认定等。
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争议或特定民事纠纷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调解等。
行政补偿
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受到的损失给予补偿的行为,如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等。
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因做出突出贡献或表现优秀而给予奖励的行为,如表彰先进、奖励优秀公务员等。
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如执法检查、行政监察等。
这些类别涵盖了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体现了行政机关在执行法律、管理社会事务中的职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