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全称政府法制办公室,是由一级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政府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它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审核和备案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

2. 把关政府合同的合法性;

3. 对政府常务会提案和重大决策出具审查意见;

4.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执法;

5. 配合上级法制办处理行政执法证的换发工作;

6. 清理规范性文件;

7. 承接行政复议案件;

8. 承办行政应诉案件及信访复查等。

法制办的组织结构从上至下分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部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厅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处级)、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正科级)。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2018年3月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已经整合,重新组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因此,在当前的行政体系中,法制办这一名称可能不再使用,或者已经被其他名称的机构所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