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开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当面提交:
前往拟向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现场领取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然后当面提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可在行政机关官网进行查询。
信函提交:
进入拟向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机关的官网,选择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收件地址可在行政机关官网进行查询。
在线提交:
进入拟向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机关的官网,选择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进行在线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区县人民政府部门暂不支持在线提交方式,建议予以核实后谨慎选择申请方式。
公共图书馆和国家档案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政府网站:
各级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可以通过当地政府的门户网站或者专门的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
建议:
优先选择在线申请:如果拟申请公开的行政机关支持在线申请,建议优先选择此方式,因为其操作简便且高效。
确认受理点:若选择当面提交或信函提交,应先确认受理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利用现有资源:利用公共图书馆、国家档案馆等公共场所的政府信息查阅设施,可以更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