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受理刑事案件后的 两个月以内会对犯人进行宣判,但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符合特定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审理期限可以延长三个月。若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因此,犯人的判刑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具体情况,但通常应在两个月以内宣判,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个月或更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