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筹是指 单位或个人自己筹集资金的行为,用于特定目的或项目。具体手续可能因用途和筹集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自筹情况及其相关手续:
公积金自筹
含义:公积金自筹是指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并自己筹措资金偿还商业贷款,然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
手续:
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需为买受人)。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提前结清贷款。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单位自筹公积金
含义:单位自筹是指雇主或单位在员工的公积金账户上额外缴纳一部分公积金,以增加员工的公积金储蓄额度。
手续: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雇主和员工通过工资薪金的一定比例将公积金缴存入员工的公积金账户。
单位自行决定以超过法定比例的额度为员工额外缴纳公积金。
自筹的公积金金额将通过转账等方式直接缴存到员工的公积金账户中,并与员工自身缴存部分一起,按照规定进行公积金的运作和管理。
企业自筹投资
含义:单位自筹是指企(事)业单位自己筹集资金安排的投资,一般分为部委机关自筹投资、地方部门自筹投资和基层企(事)业自筹投资。
手续:
自筹投资要服从国家统筹安排,纳入国家各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资金来源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自筹资金需专户存入建设银行,先存后用,并由建设银行监督拨付使用。
需要有材料、设备等物资准备。
这些自筹手续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详细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