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证,全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种批准文件,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未建好之前销售。以下是预售证相关的要点:
主管机关 :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
办理流程
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预售登记,领取预售许可证;
预售人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风险
面临单方毁约,合同无效的风险。
其他相关文件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果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预售证是房地产销售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