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书是指 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法律文书,用于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行政处罚。处罚书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类型,其制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需遵循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包括措词、内容、格式和规范化等方面。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2.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3. 罚款数额、时间、地点
4.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 行政机关名称
6. 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则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该文书由执法人员当场填写并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综上所述,处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制作的正式文件,用于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明确当事人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