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监狱后,服刑人员通常 一个月内开始积分。具体积分规则如下:

基础积分

每个监狱的基础积分不同,但通常每月考核分为100分,其中教育改造65分,劳动改造35分。

服刑人员如能严格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则可以获得当月份的基本积分10分。

奖励积分

符合奖励条件的服刑人员,由负责评估和审核的监狱警察酌情给予奖分,每个自然月内奖分范围应在8分以内。

服刑人员每月如能积极投身于日常劳动生产活动中,并且无任何不当行为或越轨举动,通常情况下,他们每月可以累积得到约15分左右的积分。

减刑与积分

服刑人员计分满600分为一个考核周期,到了600分之后,监狱会给出评定,各部分分数不低于基础分60%,那么监狱就会给予服刑人员一个表扬以及物质奖励。一个表扬大概可以减刑三个月。

普通服刑人员需要间隔期在1年半,集齐3个表扬(1800分)才有资格申报减刑。

综上所述,进监狱后一个月内开始积分,服刑人员可以通过日常表现和遵守规定获得积分,积分达到一定数量后可以换取表扬,进而有可能获得减刑。具体的积分政策和减刑条件可能因监狱而异,建议咨询所在监狱的相关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