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且这些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毒害性物质包括含有毒质甚至腐蚀性的有机物或无机物,如砒霜、敌敌畏、氰化钾等;放射性物质如镭、铀、钴等;传染病病原体如炭疽、霍乱等。投放行为可以是直接投放于食品、饮料、水源等,或者在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如果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但仍然实施了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

根据以上构成要件,以下情形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甲故意非法开启实验室装有放射性物质的容器,致使多名实验人员遭受辐射。

乙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之外的其他有害物质,危害公共安全。

丙欲制造社会恐慌气氛,将食品干燥剂粉末冒充炭疽杆菌,大量邮寄给他人。

丁在食品中违法添加易使人形成瘾癖的罂粟壳粉末,尽管食品在市场上极为畅销。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应仔细分析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后果,以确定是否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