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定金的数额 一般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具体来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超过这个比例的部分是不产生定金效力的。

在实际案例中,有些消费者支付的定金数额超过了合同总价的20%。例如,在案例3中,丁女士支付的定金为23800元,这相当于合同总价的40%。然而,法院最终根据不可抗力因素判决月子中心退还了全部款项,包括定金。

因此,虽然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20%,但具体数额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仔细了解合同条款,并确保定金的支付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