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移交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业务处理完毕
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处理完毕,确保所有账目都已正确登记并结出余额。
账目核对
将尚未登记账目的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出纳人员名章。
出纳账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日记账余额要与库存现金一致,银行存款日记账金额要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资料整理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资料,包括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并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编制移交清册,详细列明要移交的账簿、印鉴、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物品等内容。
电算化资料
如果实行电算化,移交人员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现金和银行存款检查
库存现金要根据日记账余额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
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前,须向银行申请打印对账单,如存在有未达账项,还需编制银行存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签字盖章
在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扉页的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其他事项
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通过以上准备工作,可以确保出纳交接过程顺利进行,账目清晰,责任明确,防止财务混乱和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