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公开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除非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有其他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公开审理是原则,意味着公众可以旁听庭审过程。

不公开审理:

在特定情况下,如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可以选择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是公开审理的例外。

适用简易程序:

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适用普通程序:

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法院通常会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新型庭审模式:

例如“无书记员”开庭模式,这种模式提高了庭审效率,通过现代技术如“云上共享法庭”、“网上开庭”、“车载法庭”等方式,快速、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庭审全过程。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法律修订和实践案例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