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所需的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普通程序 :若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通过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通常需要 六个月时间。

简易程序:

若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适用于争议较小、事实清楚的案件。

第一次起诉与第二次起诉

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未判决离婚,原告在判决书生效后等待六个月后可以再次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时间大约在 一年到一年半之间。

冷静期: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

综上所述,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法院的审理程序。通过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需要三个月时间,而普通程序则需要六个月。如果需要第二次起诉,则应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进行,并且整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