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费是指 用于建设项目以外其他配套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这些配套设施包括供水、供电、路灯、园林绿化、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气、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项目。配套费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用于这些项目的建设和维护。
具体来说,配套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的建设和维护:
市政公用配套设施:
如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
城市基础设施:
包括道路、排污水系统、供电、供水、供气、电话、通讯等设施。
公建设施:
当房地产为住宅项目时,会花费公建设施配套费,这些设施可分为“大配套”和“街坊内配套”两种,大配套指开发项目地块以外的,街坊内配套指开发项目的地块以内的。
配套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异。例如,成都市市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适用于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南区站南片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
建议在具体项目中,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收费标准,以便准确计算和缴纳配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