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和顺序:

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份额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通常均等分配遗产份额。

特殊情况下的分配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若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其他规定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以上是继承权分配的基本规则。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遗产分配。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可能会随着时间变化而更新,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