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主要归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下属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在国务院机构层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制定药品监管制度,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内设有多个与药品监管相关的内设机构,包括政策法规司、药品注册管理司(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司)及药品监督管理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负责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以及保健品的审批工作。

总结:

药品监管主要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下属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两者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药品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在药品监管方面承担更为具体和专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