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这条新闻
在感官上可能会引起不适
4月4号
金华的陈先生去收房
结果闻到一股臭味
眼前的一幕
让他觉得特别恶心
陈先生:98个平方,大概两百七十多万。
记者:在周边呢?这个房价。
陈先生:算比较高的了,在周边。

陈先生买的房子
在金华义乌君玺华府小区

4号那天
他去小区收房
陈先生:各个房间看了一下之后,走到这个房间的时候,闻到一股味道。
记者:什么味道?
陈先生:就是那种臭味,我走到阳台,阳台那边有一泡大便。就是很恶心,心里很膈应,感觉瞬间房子都不想要了,特别恶心。


发现脏东西的位置在次卧的阳台
陈先生当时拍了照片
记者很难用比较平实的语言
去描述照片里的状态

陈先生当场就拒绝收房
后来他找到了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陈先生:物业公司说不归他们管,是开发商的问题,然后让我找开发商。当时他们开发商也没有出现,一直没有找到,当时就说,给我反映一下。一直到现在,一直没有收到消息。

陈先生说
事情是4号反映的
现在将近半个月过去了
也没人解决
陈先生:首先我们花两三百万买套房子,就是比较看重品质的,这个小区。结果他们居然发生这种事情,而且发生事情之后,没人联系我,一直没有解决的方案,也没个说法。我就是感觉比较恶心,比较生气,你最起码要有个说法,是不是?我想让他赔礼道歉,给我一个具体的说法,让我消消气嘛。


具体有什么诉求
陈先生说要先看开发商那边的态度
记者陪同陈先生找到了物业服务中心

陈先生:上次我说给我一个说法,一直没人理我。

物业经理告诉记者
房子现在还没移交给物业
具体情况还是得联系开发商
他留下了记者的联系方式
后来开发商
金华市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复记者
业主交付当日发现此问题
公司非常重视
并及时处理户内问题
再次向业主表示歉意
关于业主精神损失费的诉求
超出了合同约定范围

开发商透露
陈先生之前提过一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诉求
记者再次联系陈先生
他表示之前是因为比较生气
的确提出过这个诉求
但具体赔偿金额可以再协商
接下去
他也会走法律途径维权
来源:1818黄金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