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的期限因案件类型和具体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调解期限的总结:
普通程序案件
调解期限: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调解期限为15天。如果15天内未达成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简易程序案件
调解期限: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调解期限为7天。如果7天内未达成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法院委派或委托调解
调解期限:法院委派调解的案件,调解期限为30日。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调解期限,不受此限。法院委托调解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调解期限为15日,适用简易程序的调解期限为7日。延长的调解期限也不计入审理期限。
调解保密与不公开
当事人可申请不公开调解,法院应准许。调解时各方应同时在场,也可分别调解。
调解协议内容
协议内容可超出诉讼请求,法院可准许。约定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条款,法院也应准许。
综合以上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普通程序案件的调解期限一般为15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天。
简易程序案件的调解期限一般为7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天。
调解期限从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计算,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建议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充分沟通,争取在规定的期限内达成调解协议,以减少诉讼时间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