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看守所的关押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法律程序的进展。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拘留期限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七天。

批捕后的侦查期限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超过七天。嫌疑人被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一般两个月以内完成,重大刑事案件可延长至七个月。

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则补充侦查期间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院审理期限

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应在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若案情复杂,法院审理期限可延长至六个月。

二审期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综合期限

从犯罪嫌疑人进入看守所到最终下达判决,一般在4至7个月左右,特殊情况可能接近17个月甚至更久。

建议

普通案件:一般三至五个月会结案,羁押时间较短。

重大复杂案件:由于需要补充侦查和多次延长审查期限,羁押时间可能长达17个月甚至更久。

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被拘留的人可能在较短时间(如三十天)内获得释放。

因此,具体关在看守所的时间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建议家属及时与律师沟通,了解案件进展,以便更好地掌握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