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第八十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 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具体而言,实习期驾驶人记满12分后,其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注销,需要重新考取驾驶证或选择其他准驾车型。此外,对于持有A类和B类驾照的驾驶人,如果在实习期内被扣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将延长实习期一年。
因此,实习期扣满12分将导致驾驶人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需要重新考取相关驾驶证。建议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