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若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照片

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具体要求包括背景颜色、头部比例等,务必按照官方要求准备。

申请表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可以在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上下载打印,也可以在现场领取填写。

监护关系证明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同意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

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单位证明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需提交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其他特殊情况材料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护照,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曾持有旧护照的,需提交旧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若申请人有改名、性别变更等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辅助材料

工作证明或在读证明(部分地区可能要求)。

数码相片检测回执(部分地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