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若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照片
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具体要求包括背景颜色、头部比例等,务必按照官方要求准备。
申请表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可以在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上下载打印,也可以在现场领取填写。
监护关系证明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同意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
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单位证明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需提交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其他特殊情况材料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护照,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曾持有旧护照的,需提交旧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若申请人有改名、性别变更等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辅助材料
工作证明或在读证明(部分地区可能要求)。
数码相片检测回执(部分地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