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档案的建立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结婚时建立

计划生育档案一般是在结婚的时候就建立。

可以在男方或者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的镇一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现在也可以在常住地的镇一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

村委会登记

当事人可以将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计生方面的证件拿到所在地村委会进行登记。

村委会每个月会更新上个月的计生变动信息并报计生办。

计生档案建立是计生部门的工作,育龄妇女的档案一旦建立,一般不会取消,直至退出育龄期。

街道办计划生育办公室

直接去街道办的计划生育办公室,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办理报备新婚手续,即可建立计划生育档案。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与育龄人员确立劳动关系时,应当为其建立计划生育档案。

用人单位与本市户籍育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将退休职工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应当向其户籍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移交计划生育档案。

跨地区迁移

户籍迁出省外的,需持相关证件到原管理地打印《已婚育龄妇女信息通报(移交、回执)单》并加盖乡镇计生部门公章,由区(市)加盖公章进行确认后交给本人,作为外省计划生育管理建档的依据之一。

户籍迁入省内的,需持相关证件到迁入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档案存放

正常计划生育档案都是放到村里面的计生部门,有的村委会会上传信息到市里面。

一般很少人会放到单位里面,因为丢失了单位不负责。

建议

提前咨询:建议在办理计划生育档案前,先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或村委会,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准备齐全:办理计划生育档案时,务必携带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及时更新:如果户口迁移或婚育情况有变动,应及时通知计生部门,以便更新档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