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主要涉及 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负责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制定和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分析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规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和执法,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制定和实施食品卫生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指导和协调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
农业农村部: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和畜禽养殖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海关总署:
负责进出口食品的监管和检验,防止进口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对消费者卫生造成危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已并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涵盖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等多方面事务。
国家质检总局:
在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环节发挥监管作用,包括进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等职能。
国家工商总局:
主要监管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比如对市场上食品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食品在市场中流通。
商务部:
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也承担一定的工作,例如对食品贸易环节的相关管理工作。
环境保护部:
通过对食品生产企业周边环境等方面的监管,从侧面保障食品安全,防止因环境污染等因素对食品造成污染等情况发生。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按照其职责分工,共同确保食品安全。建议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形成合力,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