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滦县,您可以在以下地点办理检疫票:
乡镇的检疫站或检疫点:
这些机构负责开具动物检疫证明,适用于养殖场出栏的畜禽等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作为农业农村局所属二级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养殖场出栏的畜禽进行检验检疫,并出具产地检疫证明。
乡镇畜牧兽医站:
个体养殖户可以前往当地的乡镇畜牧兽医站开具检疫票,适用于生猪、牛羊等动物的检疫。
县城的畜牧兽医站:
个体养殖户也可以选择到县城的畜牧兽医站办理检疫票。
滦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可以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
建议您根据具体需求和方便性,选择上述相应的地点进行检疫票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