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会要求当事人进行一系列的陈述和辩论,以查明案件事实并作出裁决。以下是仲裁庭可能会涉及的内容:

庭审开始时的介绍

仲裁庭会首先确认当事人的身份和代理情况,并介绍庭审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需要按照仲裁庭的顺序陈述自己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所提供的证据的基本内容。

当事人在陈述时应当秉持诚恳、客观的原则,从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

质证和辩论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属实。

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最后陈述

仲裁的最后陈述是当事人全面阐述自身诉讼请求或辩论立场的关键环节。

最后陈述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的内容、理由和事实,以及仲裁申请书要交送的部门、申请人的签名、日期及附录内容。

庭审秩序

当事人需要遵守仲裁庭的秩序,保持庭内安静、庄严,不得喧哗、吵闹,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摄影和进行其他妨碍庭审的活动。

庭审记录

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有权申请补正笔录中的遗漏或差错。

通过以上步骤,仲裁庭能够全面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从而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建议当事人在整个仲裁过程中充分准备,按照仲裁庭的要求进行陈述和辩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