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形:

有固定期限合同:

指合同期限有明确的起始和结束时间,可以是短期的,如半年或一年,也可以是长期的,如5年或10年。这种合同期限可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来确定,并且用人单位在终止合同时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合同:

指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通常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终止。这种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指合同期限以完成特定工作为准,工作完成后合同即告终止。这种合同类型在特定情况下适用,例如项目完成或特定任务达成。

结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短期合同:一般指期限在一年及以下的合同。

长期合同:一般指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具体期限可以根据双方协商和法律规定来确定,例如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可以长达5年或10年,而无固定期限合同则没有明确的截止时间。

因此, 超过一年的合同可以被认为是长期合同,但具体是否被视为“长期”还需结合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劳动合同中,长期合同通常指的是超过一年但不超过劳动者退休年龄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