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不同业务所需的手续如下:
异地就医
异地安置:参保者需长期在外地居住,办理异地安置手续,选择医院并在医保局登记备案,发生医疗费用后需携带相关单据报销。
转诊转院:本地治疗后需转外地就医的病人,由本地定点医院开具转院审批表登记备案后转出,医疗结束后携带相关单据报销。
急诊:因出差探亲等原因突发疾病,发生医疗费后需携带相关单据,经审核确认属于急诊范畴后可报销。
异地办理身份证
居住地受理: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换领需交验原证,补领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异地结婚登记
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无配偶及无直系血亲关系声明等证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异地迁户口
需持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等,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异地生孩子
女方需持身份证和孕检手册到所在地医院产科办理住院手续,生育后需申请出生医学证明,凭借出生证明、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申报户籍,如有生育保险需开通并报销。
异地办理其他业务
如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可通过“跨省通办”新模式在异地办理,涉及12大类242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以上是异地办理不同业务所需的手续,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