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的主要职责和活动包括:
法律、道德、文化等学习
拘留所应当建立教育制度,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
教育形式可以包括集体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治、亲友规劝、社会帮教、现身说法等。
卫生清理
被拘留人需要参加拘留所卫生清理工作。
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
根据自愿原则,被拘留人可以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如简单的手工劳动。
拘留所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文体活动
拘留所每日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化、体育活动,如做早操、下棋、看电视等。
拘留所还应当开展所内文化建设活动,营造有益于被拘留人身心健康的文化环境和氛围。
通信和会见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由拘留所登记、收发。
日常管理和纪律
拘留所每日组织被拘留人进行早操、列队点名、早饭、静坐思过、放风、午饭、午休等活动。
被拘留人需要遵守拘留所的各项规定,如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进行危险行为等。
暂缓执行和不予执行
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拘留所可以暂缓执行或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综上所述,拘留所的主要工作是通过各种活动和管理手段,对被拘留人进行教育、管理和改造,以促进其思想转变和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