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的主要职责和活动包括:

法律、道德、文化等学习

拘留所应当建立教育制度,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

教育形式可以包括集体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治、亲友规劝、社会帮教、现身说法等。

卫生清理

被拘留人需要参加拘留所卫生清理工作。

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

根据自愿原则,被拘留人可以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如简单的手工劳动。

拘留所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文体活动

拘留所每日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化、体育活动,如做早操、下棋、看电视等。

拘留所还应当开展所内文化建设活动,营造有益于被拘留人身心健康的文化环境和氛围。

通信和会见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由拘留所登记、收发。

日常管理和纪律

拘留所每日组织被拘留人进行早操、列队点名、早饭、静坐思过、放风、午饭、午休等活动。

被拘留人需要遵守拘留所的各项规定,如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进行危险行为等。

暂缓执行和不予执行

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拘留所可以暂缓执行或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综上所述,拘留所的主要工作是通过各种活动和管理手段,对被拘留人进行教育、管理和改造,以促进其思想转变和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