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宪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阐述:
政治权力的制约与法律化
宪法的出现是为了通过法律制约政治权力,确保政治权力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防止权力滥用,从而保护公民权利。
巩固国家政权
宪法明确了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权力架构,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助于构建稳定、有序的国家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权力在合理的框架内运行,巩固国家政权基础。
保障公民权利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人身自由、财产权、言论自由等,为公民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保护,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
社会政治力量与责任
社会政治力量和权力机构担当起制定和实施宪法的责任和使命,通过宪法来约束国家权力,保护公民权利,实现社会的公正与秩序。
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或社会主义民主,通过宪法来巩固和发展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的参与和权利。
阶级力量对比与统治合法性
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反映了阶级力量对比,由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制定,用以维护和巩固本阶级的政权,是这一阶级的胜利成果。
国际认可与法治基础
宪法的设立有助于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为国家的统治合理性提供法律基础,同时也是其他法律制定的参照物,是现代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成立宪法是为了实现政治权力的合法化、保障公民权利、巩固国家政权、推动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并反映阶级力量对比,确保国家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