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由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具体包括: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此外,疫情信息由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具体为: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可授权公布本区域的疫情信息。
建议:
公众在遇到疫情相关问题时,可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医疗机构在发现甲类传染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治疗措施,疑似病人则应在指定场所内单独隔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