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社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依法成立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它保障公民在表达自由、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权利的实现,是民主政治的体现,同时也是民主政治的保障。结社权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保障:
基本人权:
结社权被认为是基本人权之一,它体现了民主精神,并证明政权的合法性。
政治权利:
各国宪法普遍赋予公民结社权,并对这种权利的实现给予必要的保障。例如,《世界人权宣言》第20条第一款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2条明确规定了结社自由是一项不得限制的权利。
消费者保护:
结社权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尤为重要,它使消费者能够通过有组织的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抗经济实力雄厚的经营者。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社会稳定:
虽然结社可能会带来暂时的政治不稳定,但从长远看,结社权有利于社会稳定。它有助于公民在社会中形成有组织的力量,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综上所述,结社权保障了公民在多个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包括表达自由、政治权利、消费者保护以及社会稳定。各国政府应当尊重并保障这一权利,以促进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