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员工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类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了合同的有效期限,到期后劳动关系即告终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类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终止。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类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约定了劳动者完成特定工作后合同即告终止。

临时用工/合同工:

这类员工通常指那些没有长期聘用计划的员工,例如合同工A类(老员工)和合同工B类(新员工)。

劳务派遣工:

这类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然后被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关系在劳务派遣单位。

非全日制用工:

这类员工工作时间不固定,例如兼职或小时工。

其他特殊类别:

包括放长假员工、长期外借员工、带薪上学员工、请长假职工、停薪留职人员等,这些员工虽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对不在岗期间有特别的约定。

代课老师:

学校通常会雇佣一些合同制教师,他们与正式编制的教师在教学工作上承担类似的责任和工作量,但在待遇方面通常要略逊一筹。

书记员:

书记员通常是合同制员工,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如处理文件、归档、记录和文件传递等任务,这个职位通常相对稳定。

辅警:

辅警是从事协助警察工作的人员,通常是合同制员工,没有正式的编制,而是根据警察系统的工作需要大规模招募的外聘人员。

社区工作者:

社区工作者通常享受一些津贴和补助,具有一定的公共事务管理职权,属于公职人员,但并没有纳入编制管理范畴。

城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中有一部分也是合同制员工,他们的工作主要包括城市管理和维护社会秩序。

这些合同员工在用工性质、合同期限、聘用身份等方面存在差异,但都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