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1. 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这包括基于人格或身份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这些权利与人身不可分离,不直接涉及财产内容。
2.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这是指具体的经济关系,包括财产的归属、流转等,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
民法保护的对象涵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这些权利不受侵犯。
民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1. 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这包括基于人格或身份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这些权利与人身不可分离,不直接涉及财产内容。
2.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这是指具体的经济关系,包括财产的归属、流转等,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
民法保护的对象涵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这些权利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