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勘验笔录是指 通过网络对远程目标系统实施勘验,以提取、固定远程目标系统的状态和存留的电子数据的法律程序。这种勘验方式主要用于收集和固定电子数据作为证据,适用于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的电子证据检查。

远程勘验笔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勘验人员:

参与勘验的人员名单及资质。

勘验对象:

远程计算机系统或智能通讯设备的详细信息。

勘验地点:

进行勘验的网络地址或地理位置。

勘验时间:

勘验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勘验方式:

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如查看、了解、检验与检查数字化现场等。

勘验目的:

进行远程勘验的目的和预期结果。

勘验经过:

详细记录勘验过程中的所有操作和发现。

勘验结果:

勘验后获取的电子数据及其分析结果。

案由:

进行勘验的具体案件原因或背景。

远程勘验笔录的制作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对于重大或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组织指挥勘验,并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