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勘验笔录是指 通过网络对远程目标系统实施勘验,以提取、固定远程目标系统的状态和存留的电子数据的法律程序。这种勘验方式主要用于收集和固定电子数据作为证据,适用于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的电子证据检查。
远程勘验笔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勘验人员:
参与勘验的人员名单及资质。
勘验对象:
远程计算机系统或智能通讯设备的详细信息。
勘验地点:
进行勘验的网络地址或地理位置。
勘验时间:
勘验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勘验方式:
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如查看、了解、检验与检查数字化现场等。
勘验目的:
进行远程勘验的目的和预期结果。
勘验经过:
详细记录勘验过程中的所有操作和发现。
勘验结果:
勘验后获取的电子数据及其分析结果。
案由:
进行勘验的具体案件原因或背景。
远程勘验笔录的制作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对于重大或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组织指挥勘验,并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