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需要办理的手续和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

申请

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提交证件

本人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对于离婚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件,如离婚证或法院的判决书。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将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进行调查。

登记

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将准予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其他注意事项

婚姻登记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结婚条件的情况,应出具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

请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地方具体规定准备相应的材料,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