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款的使用和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追缴与退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诈骗犯罪活动中涉及的财物,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办案过程中会依法进行追缴。

追缴的涉案资金应上缴国库,除非有法律规定可以返还给被害人。

被害人合法财产返还

如果涉案款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给被害人。

违禁品和犯罪工具没收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犯罪分子本人财物,应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涉案财物保管与使用

公安机关在管理涉案财物时,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并确保涉案财物的保值保管。

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涉案财物,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

法律程序

涉案财物的处理应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涉案财物,应当保密。

赃款赃物移送

赃款赃物应随案移送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处理。

审结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财政部门上缴国库。

争议解决

对于公、检、法三机关对涉案财物移送的争议,应根据诉讼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对于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特定物赃款赃物,以原物随案移送为最佳。

以上原则和程序是为了确保涉案款物的合法、公正和透明处理,同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操作可能因案件性质、地区差异以及法律法规的更新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