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缴纳期限如下: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房产税通常是按年计算的,并且会分为若干期进行缴纳。具体的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具体缴纳时间
纳税人新建的房屋,自建成的次月起开始征收房产税。
委托施工企业建造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改建、扩建房屋应重新确定房产的价值,从完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购置的房产,从取得房产产权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后,从生产经营之月起开始计算缴纳房产税。
申报缴纳期限
房产税的纳税期限一般按季或按半年征收一次,具体纳税期限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期缴纳。上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3月1日至15日,下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9月1日至15日。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为取得租金收入后的次月1日至15日。
建议:
具体的缴纳时间和申报期限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纳税人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纳税人应确保按时缴纳房产税,以避免可能的罚款或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