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用中以下项目不能报销:

1. 就诊转诊的交通费和急救车费。

2.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 膳食费。

5. 文娱活动费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6. 医保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即自费药品。

7. 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的10%和20%部分。

8. 起付线以下的费用。

9.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0.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11.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12.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建议在住院期间仔细了解费用报销政策,以确保合规合规的医疗费用能够得到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