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定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具体来说,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数额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可认定为“数额较大”。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可认定为“数额巨大”。

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情节标准

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即使未达到数额标准,也构成犯罪。

其他严重情节

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盗窃未遂

如果盗窃未遂且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应当定罪处罚。

特殊情形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达到一定数量的可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不计犯罪数额,根据情节轻重处罚。

例外情况

偷拿自己家或近亲属财物的,一般不按照犯罪行为处理,除非确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

根据上述标准,盗窃罪的刑罚根据盗窃数额的大小、盗窃次数、盗窃手段、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等因素综合决定,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