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涉及到连带责任,赔偿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保险公司先行赔偿:

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过错责任原则:

超出保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来承担赔偿责任。

全额赔偿:

对于受害人而言,连带责任意味着可以向任何一个或所有责任人主张全额赔偿。

追偿权:

如果一个责任人已经赔偿了受害人,他有权向其他有责任的人追偿已支付的赔偿金额。

责任认定:

具体的责任比例和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确定。

特殊情况下的连带责任:

例如,肇事司机无力赔偿时,其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可能需要垫付赔偿;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且司机在执行职务时发生交通事故,单位或所有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的具体数额和责任比例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责任认定来确定,并且可能受到当地法律法规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