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逮捕的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案件的复杂性、涉及嫌疑人的数量、作案方式等。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和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立案后的逮捕时间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立案后的7个工作日内会进行逮捕决策。

特殊情况:对于重大且复杂的案件,立案审查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对于特别重大且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至60日。

拘留后逮捕: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立案后的30日内会被逮捕。

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批准时间

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作出决定。

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

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延长侦查期限: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适当延长侦查期限一个月。如果案情仍然复杂,还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再延长两个月。

综合以上信息,立案逮捕的时间大致如下:

快速情况:立案后7日内逮捕(包括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审查时间)。

一般情况:立案后30日内逮捕(包括公安机关调查时间和检察院审查时间)。

复杂情况:立案后60日内逮捕(包括公安机关调查时间和检察院审查时间)。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其律师应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保持沟通,以便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和逮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