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

意思表示不真实:

行为人的外部表现意志与其内心真实意愿不一致,可能由于虚假表示、误解、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原因造成。

无民事行为能力:

签订欠条的人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违反法律规定:

欠条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了公序良俗。

欠缺必要内容:

欠条缺少明确的欠款人和放款人全名、借款金额、时间期限、还款日期、利息、本息偿还时间及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例如,因赌博形成的债务。

未成年人签订:

未成年人签订的欠条属于无效行为,应与监护人联系。

恶意串通: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无效的欠条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无需履行其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