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后,案件要算立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下是立案的关键点:
有犯罪事实存在 :报案内容必须指向一个具体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等形态,并且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有犯罪事实的发生,而非单纯的猜测或误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并非所有犯罪行为都会导致立案。有些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根据《刑法》的规定,可能因情节轻微、已过追诉时效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立案还需考虑该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判断是否达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
属于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只能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如果案件不属于当地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比如跨地区作案、涉及特殊领域(如军事、外交)等,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立案程序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会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对报案人进行询问,制作笔录,并由报案人签名确认。报案人提出的线索和证据,民警会制作证据材料清单,并交由报案人签名确认。确认笔录和证据清单后,公安机关会制作受案登记表。
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向报案人出具“立案通知书”,这是立案的法律凭证。
总结来说, 只有当公安机关发出“立案通知书”后,案件才算是正式立案。如果报案后没有收到“立案通知书”,则案件可能没有被正式立案,或者属于不构成案件、轻微民事纠纷或打架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报案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行提起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