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作案的判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具体来说:

主犯

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其他主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教唆犯

教唆他人犯罪的,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共同犯罪的其他情形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根据各自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对于共同犯罪,如果符合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是可以被宣告缓刑的。

团伙作案的量刑还会考虑作案的具体情况,如盗窃数额的大小、作案次数、是否携带凶器、是否扒窃等因素。根据作案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审理结果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