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老赖黑名单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法院依职权将其加入黑名单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明确的失信行为,如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法院有权依职权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种方式下,申请人无需主动申请,但前提是被执行人确实存在失信行为。
申请人通过申请的方式请求法院将其加入黑名单
申请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确实存在失信行为,且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的申请书,明确请求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份申请书是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将“老赖”列入黑名单的重要依据。
申请书内容要求:
内容详实:申请书应详细陈述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包括具体的案件情况、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法院判决、裁定、执行通知书等。
格式规范:申请书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同时,申请书还需要明确请求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及时提交: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失信行为,申请人应及时向法院提交申请书。
失信行为的情形: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有效地将老赖列入黑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建议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申请书的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