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鉴定,应该向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请。具体来说,《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对于房屋质量等特定领域的质量问题,可以寻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如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相关评估。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遇到质量问题时,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进行投诉。这些部门及机构能够有效处理商品质量纠纷,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指导。